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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绥宁森林公安:重拳出击 破获一起在自然保护区非法捕捞案件

来源:【湖南法制报】   发布时间:【2022-09-09 11:54:45 】   字体: 【大】 【中】 【小】

        (文:唐丽华 李娅)近日,绥宁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了一起在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
 
        该局在获取线索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赶往现场查处,经办案民警的细致摸排和缜密侦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吴某某夫妇。随后在犯罪嫌疑人家中成功将涉案夫妇抓获,并现场查获电鱼装置一套以及非法捕捞的河鱼若干,民警依法对捕捞水产品所用的电鱼装置及河鱼予以依法扣押。
 
        经查,今年3月至7月间,陈某某多次携带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电鱼工具在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该水域内的河鱼大面积无选择的死亡或伤害,后又携带电鱼装置与其妻吴某某一同在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禁捕水域内进行电鱼作业。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吴某某对上述非法电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吴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该局在侦办该案过程中得到了黄桑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本案件中所涉鱼类,宽鳍鱲(别名桃花鱼)、光唇鱼、麦穗鱼系该县黄桑自然保护区重点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水生动物物种。陈某某、吴某某两人采取的非法捕捞方式不仅对涉案水域内的生物造成毁灭性打击,同时还会间接对水体质量产生不良影响。案件的成功告破在保护区内起到了“查处一个、震慑一批”的良好社会效果,使自然保护区内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为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安全奠定了基础。
 
        再次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心存侥幸,为一时之利而以身试法。公安机关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坚持问题导向,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为该县重点水域生态环境保驾护航,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湖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