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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拆西北大学4000平违章建筑

来源:【华商报】   发布时间:【2014-07-02 11:14:45 】   字体: 【大】 【中】 【小】

工程方私自出租西大内违建 管理混乱被强拆

 

6月30日,西北大学内4000平方米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被全部拆除。

工程方私自出租西大内违建 管理混乱被强拆

 

6月30日,西北大学内4000平方米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被全部拆除。

6月3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位于西安市长安区西北大学校区内的一栋建筑物实行了强制执行淸腾,并通过西安法院视频台进行了网络视频现场全程直播。截止中午12时,多年来严重威胁在校学生食品安全、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3000平方米建筑淸腾完毕,4000平方米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被全部拆除。带着视频直播去执行,这在全国法院尚属首例。

学生服务中心常年一片混乱

2005年6月,西北大学与陕西汉林公司签订了学生综合活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合同,合同约定在西北大学南校区建成一个学生综合活动服务中心,为在校学生提供生活服务。但时至今日,该服务中心仍未能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期间,汉林公司擅自将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服务中心一层房屋出租给小商贩从事经营活动。同时,由于汉林公司拖欠承建方工程款,致使承建方滞留现场并在服务中心周边乱搭乱建了很多临时建筑出租给小商贩且大多从事餐饮经营。

近年来,这个位于大学校园内,服务在校学生生活的“服务中心”一片混乱,用电,胡乱搭火接线;用水,建筑施工用水直接饮用;建筑多为易燃物品临时搭建,场地内污水横流、气味难闻;经营区域与居住区域混杂。达不到基本的卫生和消防要求,严重违反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给西北大学的教学和生活环境及全校上万名师生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承建单位违约拒绝赔付消防损失

西北大学就与被执行人汉林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西安中院于2012年9月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令汉林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西北大学违约损失80万元;汉林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清退该学生综合活动服务中心的所有承租人,清理完现场临时建筑,将南校区学生综合活动服务中心及建设工程资料交西北大学。宣判后,汉林公司提起上诉。陕西省高院于2013年8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原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西北大学向西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西安中院于2014年1月3日向被执行人汉林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被执行人汉林公司没有履行义务。西安中院遂于2014年1月8日在西北大学南校区学生综合活动服务中心张贴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汉林公司在2014年2月10日前清退西北大学南校区学生综合活动服务中心的所有承租人,清理完现场的临时建筑,将南校区学生综合活动服务中心及建设工程资料移交西北大学。但被执行人汉林公司仍拒不履行义务。

法院强拆4000平米违章建筑保学生平安

2014年2月28日至3月4日,西安中院执行法官连续5天多方协调,召集西北大学、汉林公司股东宋某某(被执行人汉林公司诉讼期间的委托代理人)、利害关系人陕西西部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建设)以及部分承租人进行协商。西北大学、汉林公司、西部建设拟定了三方协议,约定:西北大学代汉林公司向西部建设支付180万元工程款,汉林公司自行清退承租人,自行清理完临时建筑。西北大学和西部建设随在协议上加盖了公章,但汉林公司委托代理人刘某以盖章为由取走三方协议。本院多次传唤汉林公司法定代表人并电话通知委托代理人刘某到庭,但其二人均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且拒不归还西北大学和西部建设已经加盖公章的协议。

经合议庭评议决定,对西北大学与陕西汉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案强制执行。截止6月30日中午12时,多年来严重威胁在校学生食品安全、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3000平方米建筑淸腾完毕,4000平方米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被全部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