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交警“防汛”意外查获一台报废车辆 - 湖南警务 - 警盾在线
您现在的位置:警务资讯 >> 网站导航 > 湖南警务 >

泸溪交警“防汛”意外查获一台报废车辆

来源:【中国治安网】   发布时间:【2022-06-11 18:56:50 】   字体: 【大】 【中】 【小】

        (本网讯:邓丽婷 田烨)驾驶报废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不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会危害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6月8日,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6月3日意外查获的一起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驾驶人进行处罚。

\

        6月3日,因暴雨导致白沙至浦市的主路段白浦路一侧路面塌陷,无法通行。科技中队负责对该路段进行交通管制。下午5时50分时,驾驶人张某驾驶嫌疑车辆经过此路段咨询路况,出于职业习惯,执勤民警扫了一眼车牌,觉得莫名熟悉,他立即示意张某靠边停靠检查相关证件。经核实,该车辆为近期部局下发的重点报废车辆之一,张某自称不知道该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觉得价格便宜才买的,民警立即对张某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通知他汛期结束后到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泸溪交警温馨提示:报废车辆隐患大,请广大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胡杜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