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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从源头入手 联合开展电动车销售门店专项检查

来源:【警盾在线】   发布时间:【2022-11-23 17:41:31 】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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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潘桂初 陈匿蓉)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净化道路通行环境,全面预防与减少涉电、涉摩交通事故的发生率,11月23日,安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一起,对县城区电动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电动车销售门店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源头上加强管控,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联合检查组在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进的带领下,先后来到城区步行街、浙江南路等电动车销售门店,重点检查商家是否存在违法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现象,是否具备销售资质,并对店面内陈列车辆的合格证等信息进行现场核查验证,与各销售门店负责人签订了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提醒告诫书。同时,检查组还深入路面,对过往电动车开展了随机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两家门店销售的天津产双吉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浙江产大隆摩豪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不符合国家销售标准规定,属于“超标”车辆,联合检查组现场对“超标”车辆进行了查扣,并对销售门店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展开调查。

        下一阶段,安乡县将持续加大对辖区各电动车销售门店的监管力度,拓宽路面执法打击面,严厉打击各类不在国家生产销售名录内的电动车上路行驶,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助推县域道路交通环境优化。


编辑:刘莎
审核:胡杜强(智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