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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千里追逃,守护法律尊严

来源:【警盾在线】   发布时间:【2023-04-28 16:42:07 】   字体: 【大】 【中】 【小】

 

        (本网讯:徐铁人 阳劲松)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警支队资阳大队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全面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风险,强力推进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落地落实,持续开展针对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无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同时加强交通肇事、危险驾驶违法犯罪案例的曝光力度,始终对涉嫌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保持严打严管高压态势和“零容忍态度”。


        2013年06月29日02时许,在益阳市资阳区发生了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陈某驾驶无牌小型轿车沿益阳市资阳区皇家湖香摇公路由东往西行驶进入益沅一级公路时,与由凌某某驾驶的沿益沅一级公路由南往北行驶的中型厢式货车相撞,致陈某及其车上乘客邓某、李某受伤,陈某某当场死亡,罗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此事故经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警支队资阳大队认定,陈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因陈某重型颅脑外伤导致无刑事受审能力,导致该案立案侦查后长期无法进行诉讼程序。经过民警长期不懈的对接、联系,在鉴定机构得出陈某具备刑事受审能力后立即将该案移送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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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与交警部门的拉锯战,陈某似乎看到了某种“希望”,总能在关键的节点提出无刑事受审能力,宝贵的司法资源在这种来来往往中消耗,犯罪嫌疑人也一直没有受到相应的刑事判决。2021年12月17日,辖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犯罪嫌疑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在交付执行前,罪犯陈某以其脑外伤致精神障碍为由,向辖区法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从而导致罪犯长期没有受到相应处罚。


        2023年3月,辖区法院向我大队送到逮捕决定书,罪犯陈某到案进入倒计时。办案民警多次联系陈某母亲督促其主动到大队接受处理,从而得到宽大处理。多次约定的时间有一次次推迟,民警判断陈某不会主动投案。于是民警依法将罪犯陈某上网追逃,同时联合网安部门综合研判分析陈某的落脚点并组织抓捕。4月,民警研判分析陈某就在本地并联合派出所进行抓捕,没有成功。不间断的在陈某住处进行蹲守,没有成功。4月21日,民警研判处陈某在珠海市斗门区某工地后联系当地派出所请求协助抓捕。同时珠海警方反馈已成功抓获罪犯陈某,考虑到陈某可能会借口脑外伤致谨慎障碍为由突然发病让民警束手无策,于是联系辖区医院请求协助。4月22日中午,由指导员刘材军、副中队中曾志勇带队,一辆警车、一辆救护车共计8人出发前往900公里外的珠海。办案民警、医护人员克服了道路上连续的长途奔袭到达珠海市斗门区。办理交接手续后,民警和医护人员由马不停蹄的往回赶,避让中途出现突然情况。次日21时许平安将罪犯押送至大队并在采集相关信息后于凌晨1点将罪犯送往看守所羁押。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一审:刘莎

二审:杨木易

三审:智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