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黑夜中相撞“擦出火花” 未戴头盔双双进医院
近日,安乡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处理了一起路口三轮电动车与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12月5日5时49分,黑夜中视物不清,刘某驾驶三轮电动摩托车由南往北行驶至安乡县深柳大道与洞庭大道交叉路口20米跨越双黄线行驶时,与由北往南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的由任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两人“擦出火花”,直至撞到路边交通标志牌。过程中双方都未开启照明灯光且未戴头盔,两人面部头部都有一定程度的流血损伤。
事故中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赶往现场,两人已第一时间被送往第一人民医院治疗,所幸颅内无损伤。民警事后调查监控得知,刘某未按交通标志标线通行,而对向的任某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经民警认定,三轮电动摩托车刘某与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任某对此次事故负同等责任。民警提示,夜晚行驶务必开启照明灯光,遵守交通规则,行经路口注意观察,切记减速慢行,最为重要的是,戴好头盔保护自身安全。(万韩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