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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仿冒救护车,罚!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4 10:10:33 】   字体: 【大】 【中】 【小】

   
        11月3日上午11点48分左右,开福交警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湘雅附一医院有一台湘AE**H6牌照的黑救护车。接到举报后,辖区中队民警陶广智迅速赶往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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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检查发现,该车安装有报警灯但无其它救护车标识,经询问,该车驾驶人彭某(男,48岁,江西省吉安市人)承认自己驾驶的是非正规救护车,他为了从事救护车运输把车内加装了救护车设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彭某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被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车辆恢复原状。

        开福交警提醒:正规医院的救护车分别在车辆的前部、尾部、左侧、右侧和顶部喷涂“120”、“救护车”、所属医疗单位的名称、“急救”、“AMBULANCE”等标识,车上的医护人员均有统一服装。如发现有疑似假救护车,可拨打122进行报警。(通讯员:杨哲)